今天,我用手机画了我和hillway的画像。手指头在手机屏幕上画来画去,总有些不听使唤,是一件挺考验耐心的事情,本来就没有任何绘画基础,所以还是丑丑的,不过没有关系,画的是我们两个人,丑点我想hillway也不会嫌弃的吧。
下班回到家,我拿出手机很高兴展示给他看。
看他有些兴致,就要求他重新画一张我的样子,“洗血”昨天女魔头的形象。看他笨手笨脚先是“剽窃”了我画的发型基础,后来又另起炉灶。刚开始他又画了一张和昨天一样的盾牌脸,被我“呵斥”一顿后重新改成大长脸。画成以后,总觉得还有些女魔头的气息,还多出一对斗鸡眼。头上的五角星闪闪亮,还有些雷锋的感觉,最后又在我的要求下上了些颜色,比昨晚进步很多了。